8月27日上午,麻章区朱女士母子将一面印有“正义卫士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麻章公安分局瑞云派出所,以感谢该所民警帮助其挽回经济损失。
朱女士母子送印有“正义卫士 一心为民”锦旗▲
事件回顾 7月31日傍晚19时许,事主朱女士母子来到瑞云派出所寻求帮助,朱女士称:在今年4月至7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其儿子李某硕通过智能手机上网课之余,用手机(该手机微信绑定了家长的银行卡)在快X平台打赏消费,共计在打赏消费7万多元,此外线下通过微信给主播转账9000多元。派出所民警张凯从朱女士的陈述中得知,事主朱女士的儿子李某硕刚满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打赏消费时监护人不在其身边,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符合快X平台未成年人消费退款条件。于是民警张凯立即联系快X平台客服,并帮助朱女士提交了退款申请材料。
8月1日中午,朱女士母子再次来到派出所反映,告知民警退款申请未获通过,据快X平台客服称,事主儿子李某硕在快X平台观看直播的过程中,曾以成年人口吻发表过信息,凭借这一条,快X平台不予通过未成年人消费退款审核,除非朱女士能够补充直接证据。于是朱女士多次补充证据,但是依然没有通过退款审核,民警张凯便告知事主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快X平台或者准备证明材料去北京快X平台总部协商。
在与朱女士接触过程中,民警张凯了解到朱女士及其丈夫都是环卫工人,每天早出晚归,留儿子李某硕一人在家使用智能手机上网课,于是民警指导事主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然后赴北京快X平台总部进行协商。8月17日,事主朱女士通过微信给民警传来消息,经过协商,快X平台给朱女士退回了6万元,同时朱女士请求民警通过电话与接受打赏的主播协商,让主播退回线下给其转账的9000多元。为了尽量追回事主的损失,民警张凯立即联系该快X主播,讲明事情原委以及朱女士家庭的困难现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该主播答应退还6000元给朱女士,朱女士也接受对方6000元的退款。在民警张凯的催促和跟进下,主播于8月18日17时再次将6000元退还给朱女士,至此,朱女士挽回经济损失6万多元。 在此,民警提醒家有未成年孩子的家长,要引导孩子正确使用各类网络平台,同时管理好各种个人账号,避免造成损失。
相关法律链接: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法院应予支持。 2.《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法律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3.根据《民法总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一、年满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资料来源: 平安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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