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2月6日凌晨两点,市交警部门启动“零点行动”,打响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十天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当晚行动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醉驾共42起,其中酒驾 29起,醉驾13起。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针对我市近期涉酒驾亡人事故多发的交通态势及娱乐场所超时营业现象普遍的实际情况,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代号为“零点行动”的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行动将为期30天,逢五为全市统一行动日,各区、县级市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统一行动;每个周末(周五至周日)必查、重大节假日必查、大型活动安保期间必查。
此次整治行动按照“多部门、常态化、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广宣传”要求,巩固完善多部门联合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机制,旨在为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加大执法震慑力度,营造严查酒驾浓厚氛围。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市区、各(市、区)的交警大队、各执勤大队抽调精兵强将,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和酒醉驾交通违法时段研判规律,严密组织、科学部警,针对重要路段、突出重点时段、瞄准高发区域、通过设卡盘查、机动巡查等方式,加大对酒醉驾查处力度。
记者在设卡检查点看到,过往车辆有序接受检查,交警们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执勤装备,加大对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3时20分许,一辆摩托车沿站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消防局附近路口时,发现交警在路口执勤,便心存侥幸,打方向准备逆行逃跑,民警立即赶上前去盘查,满口酒气的驾驶员语无伦次,经现场测酒精仪器显示,该驾驶员的酒精含量达到了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在当晚“零点行动”行动中,市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369人次,警车286辆次,酒醉驾共42起,其中酒驾 29起,醉驾13起。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徐冠新表示,针对茂名地区酒驾突出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公安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查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目的是坚决遏制饮酒开车的危险行为,达到市区下半夜严查严管,防止事故的发生。
来源:茂名日报、茂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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