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政府 :
2021年4月16日13时许,在高州市石鼓镇深冲村委会鹅公岭,茂名致远建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 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识国 办发( 01 5) 20 号)规定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茂名市一般生 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茂安( 2014) 号〉 要求 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政府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 93 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每20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负责人签字,按时以你市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市政府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市安委办备案。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的正文部分按有关规定及时在当地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此函
茂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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