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 《茂名市“十四五”企业上市行动计划》
都有啥亮点? 茂小布为您划重点
工作目标
积极实施上市企业培育行动,把推动企业上市作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发掘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全面提升我市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根本性扭转我市上市企业数量少和上市企业质量不高的局面。在“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我市境内外上市公司不少于15家,建立30户以上企业数的动态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并围绕国家资本市场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动,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建立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可持续发展机制。
“十四五”期间 年度细分目标如下 ▼
2021年 筹备2家2022年可上市的后备上市企业;完善机制,出台政策,制定“十四五”期间企业上市规划;建立后备上市企业培育资源库;围绕上市“三年培育期”的要求和“十四五”企业上市目标,分批培育企业;全面梳理后备重点上市企业的存在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化解。 2022年 力争实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资本市场新增2家以上上市企业;建立健全不少于30户企业的后备上市企业培育资源库;重点服务培育下一年拟上市企业。 2023年 力争实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 和境外资本市场新增3家以上上市企业;建立完善的动态后备上市企业培育资源库;重点服务培育下一年拟上市企业。 2024年 力争实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资本市场新增5家以上上市企业;建立完善的动态后备上市企业培育资源库;重点服务培育下一年度拟上市企业。 2025年 力争实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资本市场新增5家以上市企业上,完成“十四五”新增15 家上市企业目标;继续完善的动态后备上市企业培育资源库。
如何实现这个目标?《行动计划》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和政策一起来看看~
保障措施
强化政策扶持 一是尽快修订并出台鼓励企业上市的激励政策。《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和上市再融资的若干意见》(茂府办[2013]2号)已实施8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迫切需要重新修订。市金融工作局要在今年内会同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政策进行重新修订,围绕实现“十四五”期间推动企业上市的目标,积极发挥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
二是强化融资平台扶持。市有关部门搭建的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市转贷资金、“政银保”合作贷款平台、粤科粤茂创业投资基金等融资平台要加强对列入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是研究建立“上市企业扶持引导基金”,制定全市企业上市扶持基金设立方案及管理办法,逐步扩大上市企业扶持引导基金规模,积极培育本地创业投资市场主体。 发挥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专人跟踪机制,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办理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事项。各区、县级市政府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向市企业上市办进行报备。 强化督查激励 对各区、县级市政府和经济功能区年度的主板(含境外)上市和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挂牌或培育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建立健全茂名市企业上市工作“季通报、年评价”的督查评价机制。上市办每季度通报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后备上市企业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各区、县级市政府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签订的关于上市工作的目标责任书,每年对上市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确保企业上市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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