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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州市1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的情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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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2 11: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7月10日14时许,我市疾控中心接到“省流调系统”推送, 称外出返高人员谢某是外市确认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对谢某进行管控并核酸采样,19时检测结果为阴性;7月11日16时45分检测结果疑似阳性,同日在茂名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茂名市人民医院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将该病例在高州市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谢某,7月9日以来轨迹如下:

7月9日

08:20-14:00自驾车从深圳市返回;
14:00-14:30云潭镇新圩庄村朋友家;
14:30-15:30返回新垌镇圹坳村家中;
15:30-24:00新垌镇圹坳村家中。

7月10日

00:00-10:00新垌镇圹坳村家中;
10:00-11:00谢鸡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
11:00-19:27新垌镇圹坳村家中;
19:27-24:00 高州市隔离场所。

7月11日

00:00-23:23 高州市隔离场所;
23:23-7月12日 被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请与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尽快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等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要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不带病上班、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戴好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

  疫情信息以官方渠道获取为准,客观、理性对待网络上传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转发、公开他人信息。
                    
高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来源:高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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