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在茂人员发现粤康码(健康码)红码时请注意! 1、若在家时发现,务必就地隔离,立即向所在社区、居委(村委)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办报备,等待专业人员上门处置。
2、若在公共场所扫码时发现,立即告知该场所的工作人员,服从其安排,转移到临时观察区;工作人员立即向辖区内三人组或疫情防控指挥办报备,等待专业人员抵达现场处置。若红码人员强行离开,工作人员要立即报警处理。
3、红码人员不得擅自行动,如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
复杂严峻,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留意以下内容。
Part 1 最新提示
1
高、中、低风险区、境外来(返)茂人员
①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茂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②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茂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③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茂人员:实施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④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澳门入境人员持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三天两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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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中卫市以及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茂人员
有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中卫市以及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茂人员,实施“3天居家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中卫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之日起算,物流保供、已提前报备并落实闭环管理的货车司机除外),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避免外出。
3
有青海、甘肃、宁夏(除中卫市)、河南郑州、湖南湘西、张家界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茂人员
有青海、甘肃、宁夏(除中卫市)、河南郑州市、湖南湘西、张家界市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茂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青海、甘肃、宁夏(除中卫市)、河南郑州市、湖南湘西、张家界之日起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倡导在第5、第7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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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来(返)茂人员
所有跨省(除了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跨市(除河南郑州、湖南湘西、张家界)出行人员返回后,在及时落实“3天2检”(第1,3天完成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的基础上,倡导“3天3检”,期间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场所。
Part 2 疾控专家提醒
积极配合“落地检” 倡导进入我市的来(返)茂人员“落地检”。 按照“关口前移“、“早发现、早应对”的防控基本原则,我市已在36个高速公路出口设置临时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点,为货车司机、自驾游等愿意核酸检测的市民群众提供自愿、免费的核酸检测服务。
主动做好线上、线下报备 近期离开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来(返)茂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健康管理工作。
所有入(返)茂人员,包括外市、省外、境外(含港澳台)来(返)茂人员等重点人群,须提前或即时,应用“粤省事”小程序“入(返)茂申报”功能,主动申报个人行程等相关信息。申报流程(点击链接): 关于入(返)茂人员线上申报信息的通告扫码亮码、绿码通行 市民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前,应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测温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防疫规定,确保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落实到位。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报告,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茂名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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