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茂名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名单的公示
根据市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我局开展2021年茂名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认定工作,经主体单位申报,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的文旅部门推荐,专家评定和市级文旅部门审核,现将拟公布为“2021年茂名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8日,如有意见请通过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附件:拟公布为2021年茂名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名单 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拟公布为2021年茂名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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