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茂南法院于2021年6月25日依法对2起涉毒案件进行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据悉,该院当天宣判的第一件案件为唐某、廖某运输毒品案。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27日凌晨,电白籍男子唐某联系茂南籍男子廖某从茂南区运输一包毒品到电白区一乡镇酒店。当廖某带着毒品来到酒店房间准备交予唐某时,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两人抓获。经鉴定,该包毒品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净重23.12克。法院认为,唐某利用雇佣廖某代其收货、运输、交接的手段,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23.12克,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廖某明知是毒品仍受雇运输,数量较大,其行为亦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对两人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廖某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两人的犯罪情节,法院依法判决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决廖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茂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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