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23年2月中旬至2023年6月中旬对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妇女联合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红十字会等2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意见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各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5时30分。
中共茂名市委巡察办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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