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茂名市电白法院审结-起招摇撞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柯某犯招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决后,被告人柯某服判不上诉。
【案情回顾】
被告人柯某是广东省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电白服务区的保安。为了索要钱财,自2019年4月份开始,柯某穿着高速协警的衣服冒充交警。在值班过程中,对停放在电白服务区停车场未取得车牌的车辆以未按规定悬挂临时号牌而需要扣12分为由,对车主实施诈骗犯罪行为。柯某以该方式诈骗了3名司机1560元。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柯某无视国家法律,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予刑罚。柯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考虑柯某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法院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认罪态度等作出,上述判决。( 茂名晚报)
|
|